10月14日,北交所向业内发布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就如何开展拟上市企业创新特征信息披露及论证作出引导。
北交所强调,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报告期内应当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充分披露其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是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创新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发行人属于住宿餐饮、纺织服装等特定行业领域的,北交所要求保荐机构还应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是否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市场份额是否位于行业前列,是否具有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
本期审核动态还围绕业绩增长主要依靠非创新因素驱动、主营业务地域集中、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持续萎缩、特定行业领域企业等4个主题选取了6个案例,提示保荐机构应当审慎推荐其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
北交所上市应符合创新性量化指标
在创新性量化指标方面,北交所表示,发行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原则上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研发投入,维持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具体如:研发强度较高,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在3%以上;或者研发投入金额较大,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研发投入增长较快,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以上,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此外,企业在研发人力资源方面应有相应体现。具体来看,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或者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二是通过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来看,通常拥有Ⅰ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50项以上。
三是积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并形成一定成果,通常参与制定过2项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保荐机构在推荐企业申报北交所发行上市时,应当充分评估企业是否符合上述基本要求之一。对不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企业,北交所审核机构将通过强化问询审核、征询行业咨询委或主管部门意见等方式,就相关企业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进行严格把关,结合各方因素认定其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
为规范上市申报行为,北交所提供了参考示范格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应当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就发行人符合北交所定位分别出具专项说明和专项意见。
特定行业被重点关注
对属于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纺织业与纺织服装、服饰业,以及轻工行业等行业领域的申报企业,保荐机构推荐其申报北交所发行上市时,北交所要求应重点关注相关企业是否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是否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市场份额是否位于行业前列。二是是否具有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
对于特定行业领域企业,北交所披露了相关案例。F公司主要从事棚膜、地膜等农用塑料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农用塑料薄膜的收入占比接近80%。北交所认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的产能产量存在较大差距,市场份额较小。此外,发行人未呈现出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
此外,北交所还披露了5个案例,发行人或者业绩实现及增长主要依靠运营资质、劳动力密集投入、补贴政策等非创新因素驱动,或者主营业务地域集中导致市场空间狭小且缺乏市场拓展能力,或者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呈现持续萎缩趋势且无明显改观等。相关企业的前期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未就其符合北交所定位提供充分依据。北交所表示,保荐机构应当审慎推荐其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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