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能力标准,全国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达到20%以上,其中东、中、西部省份分别达到30%、20%和10%以上;服务人口不足1万人或机构人员少于10人的,对照标准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全国每年新增社区医院500个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国累计建成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30%以上。
《行动方案》从机构建设层面提出如下具体任务要求:一是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二是指导各地主要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并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公益属性不变;三是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服务人口较多、距离县城较远、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卫生院,有条件的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四是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强化和拓展符合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积极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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